更新日期:2004-03-07

中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于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1.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的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2.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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