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可返回首页,汇聚最新的供求商机、产品信息。
供求商机
在线贸易
最新发布供求信息 最新发布产品信息 企业黄页抢阅 供应商 采购商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供求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及企业黄页]  [商业研究]  [商业调查]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黄页登记,商机发布
供求信息,网上贸易
商贸信息
商务指南
政策法规
营销宝典
评论分析
调查报告
管理课堂
人才网站,免费注册和发布招聘信息
贸易商机供求信息首页
供求信息及黄页首页 >> 电子商务B2B导航 >> 商业研究
1) 商贸信息  2) 商务指南  3) 政策法规  4) 营销宝典  5) 评论分析  6) 调查报告  7) 管理课堂  
位置:HR人力资源研究 - [商务指南] - 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
更新日期:2003-06-08
感谢您浏览文章“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如果觉得不错欢迎转贴给朋友

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

某国的来自于其最惠国的进口产品享受的关税税率。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税率一般不得高于现在或将来来自于第三国同类产品所享受的关税税率。所谓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结经济贸易条约协定的一项法律原则,又称无歧视待遇原则,指缔约一方在贸易、航海、关税、公民的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缔约国第一方的优惠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具体规定有四种形式:1)片面的(单方面受惠);2)相互的(双方受惠);3)有条件的(如第三国为享有优惠已经或将要和作出相应的补偿,缔约的有关方需作出同样的补偿才能享有这样特定的优惠);4)无条件的(缔约一方将新的优惠提供给第三国时,应自动地,无条件地提供给缔约的另一方)。早期,大多采取片面的形式,属于不平等条约。欧洲国家最先采取无条件的形式,美国最先采取有条件的形式。《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在第一条第一款式规定:“缔约国对来自或运往其它国家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或豁免,应无条件地给予来自或运往所有其他缔约国的相同产品。”即《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缔约国之间使用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相互提供无条件最惠国税率。


文章来源:http://www.bizrobot.com/readingroom_224.htm
返回
商业关键字: 产品 贸易 经济 进口 法律
>> 通过Baidu来查找和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相关的HR招聘求职资料
商务指南相关文章商务指南相关文章
>> 搜索更多文章:
 
  • 如何防止“内外勾结”的进出口欺诈?
  • 差价关税(Variable Import Levies)
  • 电子钱包定义
  • 加工贸易概述
  • 国际商务中的送礼学问
  • 商务谈判的语言技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检疫法
  • 两分钟让你明白什么是 ERP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 官方检验机构
  • >> 在Google中搜索最惠国税率(The Most-favoured-nation Rate of Duty)这篇HR招聘求职文章
    <您尚未登录> 供求信息 产品目录 公司及企业黄页 商业研究 商业调查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商业机器人-提供免费供求信息、贸易商机、公司企业黄页的B2B电子商务网站 English  繁体
    [ 供应商 | 采购商 | 公司登录 | 公司注册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商贸链接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