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简介:原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原产地证由中国贸促会或商检局出证,是一种国外进口清关用的原产国优惠证明书.]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 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产地证应用非常普遍,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关于双抬头:可以O/B(即: ON BEHALF OF )贵公司抬头、地址、电话等,但是,具体细节方面政策多变,请联系我们以获得最新信息,并以核对件为准)。
第二栏(Producer‘s name and address if know):生产商的名称、地址 此栏填写填写生产商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如证书产品包含一个以上的生产商,应全部列出。如出口人希望对该信息保密,可填写“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 AUTHORITY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如生产商与出口人不同,且所填生产商内容不能确定企业性质的,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备查。
第四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此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或“BY AIR”。装货港必须是国内港口。卸货港必须是秘鲁的港口。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填写包装数量及种类。填写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并使其能与Invoice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IN BULK)”。
第八栏(HS Code Six digit code):商品的海关编码 此栏对应第七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十栏(Gross weight & other quantity):毛重或其它数量 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Invoice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第六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Invoice号、Invoice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Invoice号和Invoice日期必须与Invoice一致。(Invoice日期不能晚于第十一、十二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的出货日期)。
第十一栏(invoice value):货值 此栏填写货物的价值
第十三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出口商声明 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应为实际申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