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更新日期:2002-02-18

我国出台十项措施促进机电产品出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的通知》,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发出通知,要求将从十个方面为机电产品出口营造优良环境。

这十个方面的措施包括:

清理整顿原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有关出口机电产品的法律法规,调整不符合WTO/TBT的规章制度;按TBT原则合理调整《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将检验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国家重大经济权益、保证出口商品质量和反欺诈产品上;按“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进一步调整检验监管的模式;加快机电标准制修订的步伐,努力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推动我机电产品出口;严格把关,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经检验不合格的机电产品坚决不准出口,对质量不稳定、国外反映质量问题多、退货多的出口机电产品和质量管理不健全的机电生产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大出口机电企业认证力度,增强企业在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转变政府职能,为出口机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大力支持高新技术、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出口;加强出口成套设备的检验监管工作,扶持鼓励成套设备出口;加强基础建设、加大科技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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