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9-17

忽悠,还是不忽悠

现代市场体系的“黑洞”

在新版《营销管理》一书中,菲利普 科特勒中立而不无悲伤地写道:“营销经常被定义为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欲望。然而,批评家们认为营销的作用不止于此,它还创造了以前不曾存在的需要和欲望。根据这个论点,营销者应该鼓励消费者在他们实际不需要的商品服务上花更多的钱。”

从1967年第一次出版《营销管理》以来,菲利普 科特勒对营销的定义一步步褪去学者式的理想化色彩,回到最赤裸、最真实的层面—从“为目标市场(消费者的需求)服务”,到“满足双方(营销者与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到“使企业最终获利”。40年来,科特勒一直在苦苦思考营销的本质,思考的结果是:营销只是企业单方面操弄的行为(消费者只是被动地参与),目标是企业优先获利(消费者获利与否则在所不计)。

如何达到这个目标呢?当然是“创造、沟通和传递价值给目标客户群体”,毕竟,企业不能直接从消费者口袋里掏钱!再进一步,怎么“创造、沟通和传递”呢?这就需要一种“思维方式”,思考“如何达到”这一点,也就是“卖什么”、“怎么卖”的问题。说到底,营销就是一种预谋,目的是把消费者玩转。近几年来,社会营销理论在美国大行其道,但这并没有蒙住科特勒老先生的眼睛。他清楚地认识到,营销者与消费者是一对利益共生体,更是天然的博弈对象。企业要赚钱,只能从消费者身上来。要命的是,企业还需要多赚钱,尽可能多地赚钱;而且,从根本上说,企业不可能考虑消费者的利益,除非它自己赚不到钱。这就是营销的逻辑起点。对消费者来说,情况显然不妙。虽然消费者人多势众,并享有“上帝”之名,似乎举手投足之间就决定了一家企业的命运,但他们是一盘散沙,缺乏组织的力量;而企业是有组织的、利益高度集中的,愿意为自己的利益全力出击。消费者的麻烦还不止于此,更严重的问题是:其一,在现代市场体系中,消费者与营销者掌握的信息严重不对等。这种不对等随着泛滥的广告不是被缩小了,而是进一步加剧了。其二,与上一条相关的是,消费者靠自己的感觉(或者说认知)来判断产品好坏,并且自以为是。从表面上看,这第二条,似乎是消费者的权利,为所欲为,唯我独尊,很爽啊!事实上,这种购买决策模式,是现代市场体系的一个巨大“黑洞”。菲利普 科特勒的大学同事、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开论者唐 舒尔茨先生指出:“厂商需要面对的主要议题之一是,现在的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策时,越来越依赖认知而非事实。”认知不等于事实!“在营销中,认知比事实重要!”认识到这一点之后,菲利普 科特勒再版《营销管理》时,只得在“消费者”与“价值”中间,如实地加上“认知”两个字—创造消费者认知价值、传播消费者认知价值、传递消费者认知价值……如果这种价值不能被消费者“认知”,它就屁都不是;相反,如果被消费者“认知”到了,不是也是,一分钱就是两分钱,甚至是三分钱、五分钱、一毛钱!我的天!原本自古以来,消费者都是靠自己的感觉买东西,但区别在于,以前科技不发达,产品生产的工艺简单,消费者自己在家就能鼓捣出来,生产者想玩也玩不出什么花活来,“认知”离“事实”不远;现如今不同了,有了Marketing,有了成体系的营销知识和营销组织,一大帮人整天琢磨着怎么对付消费者,消费者的麻烦就大了,嘿嘿!“中国式营销”的本质差不多是十几年前,营销管理思想一点一点传到中国来。中国人向来精明,营销人更是人精中的人精,他们立马就抓住了其中的关键。与“认知”有关的“定位”理论、“消费者心智”理论,很快成为中国营销人信奉的主流营销哲学。试举几例:李光斗:“有时候你的产品是什么不重要,消费者认为你的产品是什么才重要。”路长全:“品牌是获得认知的较量,而不是产品好或者不好的较量。”叶茂中:“认知和事实之间总是有区别的。我们千万不要跟消费者讲什么是事实。认知比事实更重要,认知大于事实,消费者的判断力是有限的,所以大声的广告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营销人几乎是成群结队地、争先恐后地发现了这一点,恰如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在这片“新大陆”上,遍布着数不清的宝藏。要知道,中国是一个后发达国家,企业的家底非常有限,要在事实上的价值—产品研发上取得成功,需要投入数以百万、千万计的金钱,花费数年甚至十多年的时间,没有几个企业耗得起;相比之下,在消费者的认识上做一点文章,则要容易得多!中国是一个盛产营销人的国家。这些营销人和营销机构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必须在产品本身的价值之外创造“溢价”,否则,企业凭什么赏给你银子呢?而营销人和营销机构所做的,基本上是围绕着“消费者认知价值”打转转,将“认知”与“事实”的差异扩大、扩大、再扩大,并自创出一套套“神机妙算”、“巧夺天工”的“中国式营销”理论。他们宣布,“中国式营销”是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是从“实践”、“实战”中产生的。你看,有了这顶“中国式”、“本土化”的帽子,欧美来的4A公司立马蔫了半截,底气、傲气全没了—你们虽然貌似原产地出品,但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正宗又能怎么地?不仅如此,中国营销人对于自己的宗师—菲利普 科特勒先生也不客气。科老先生几次到中国来演讲,行业内最热门的话题居然是:科特勒的理论是不是与中国市场脱节?能不能指导中国的营销实践?有位策划大师直截了当地说,“中国的营销管理,应以‘诱导、预见、细节、沟通、狡诈’为方针,以实战为基础”。那意思是,科特勒先生,你“OUT”了!不把你科特勒打倒,哪来“中国式营销”出头的那一天?中国的营销大师大都能说会道,道理讲得玄而又玄。其实,真正抓住了“中国式营销”的本质又能绘声绘色讲出来的,是喜剧大师赵本山。他几次在中央电视台表演“忽悠”小品,无不在中国营销人中间引起巨大的共鸣。研究赵本山忽悠奥妙的文章多了去了。很多公司春节后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号召大家将赵本山的忽悠理论活学活用,多拉快跑,早出成绩。现如今,忽悠正成为一个中性词;在营销领域,它甚至是褒义的。如果你不会忽悠,你差不多就是一个大傻瓜,不仅营销界瞧不起你,消费者也不领你的情;反过来,如果你善于忽悠,消费者就会自愿地、高高兴兴地把钱塞到你手里,而且是高价钱。这相当于在啤酒杯里摇起足够的泡沫,或者在珠宝上打上美丽的光环,帮助消费者完成痛苦的购买决定;最后,营销者与消费者各得其所,彼此“满足需求和欲望”。选择的两难考察一下中国广告媒体和零售终端两个平台,即可以发现很多独具特色的“中国式营销”现象:中国市场上的产品新概念之多,大体超过美国了,每有科技的、社会思潮的新发展、新苗头,产业界一哄而上。大多数情况下,它们总能成为市场上一时之热点;中国卖场的促销活动,可能是全世界频率最高、花样最多的……消费者对此虽然云里雾里,但每每“闻鸡起舞”,生怕“得罪”了商场的促销员;中国正在成为产品更新换代最快的市场、新品发布的最大舞台;中国的电视广告,声音永远是欢腾的、喧闹的,模特无不是幸福的、满足的,而这一切,都得益于购买了某某产品;中国居然成了奢侈品消费的大国……你可以说,这些现象是文化因素、经济水平使然。是的,但肯定少不了营销人的煽风点火、借势推动。就目前来看,这种“中国式营销”还是有用的,否则市场会淘汰它。但它也带来了一个后果:营销者习惯性地操纵消费者,习惯性地把整碗肉都端走。虽然“顾客第一”的口号喊得震天响,但基本上流于口头。在实际操作中,营销者总是尽其所能地把消费者挤压到墙角,榨干榨尽。在生产力提升所带来的增加值中,利益分割严重不均衡。企业迅速完成了原始积累,但缺乏持续成长的动力;消费者对企业忠诚度不高,难以产生大的品牌。这样,营销界就面临一个选择的困境:是否将“中国式营销”进行到底?换句话说,是忽悠,还是不忽悠?如果我们像范伟一样呼吁“骨汤加劲面,好吃不忽悠”,恐怕绝大多数企业都不会赞同(当然,在公开场合,绝大多数企业都会赞同)。要想让企业不赚钱,不把能赚的钱赚足,难!要想让企业不用尽可能的营销手段,也难!宝洁有一句名言:别把消费者当傻瓜,但也别忘了他们就是傻瓜!是的,在掌握的信息和营销知识与企业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消费者确实是傻瓜!但我们看到了后半句,往往就会忘掉前半句:别把消费者当傻瓜!过度漠视与操纵消费者、过度自负地运用营销权力,过度挤占市场利益,将让自己处于一种巨大的不确定性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只鞋子将会从空中掉下来,不知道掉下来的是什么鞋子,不知道将会砸中谁。蒙牛就是一个例子。它是一个好企业,也是一个过度依赖营销的企业,从产品规划,到定价,到概念设计,到产品外包装、终端布置,到广告宣传,无所不用其极。它有一帮子顶尖的营销顾问,营销意识深入骨髓,以至于成了瘾。最后,市场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质量与安全问题报复了它。即使再厉害的营销专家、忽悠高手,也很难保证自己的手法天衣无缝、不出纰漏。总有你把持不住的时候。当某一天事实水落石出,如果消费者发现“事实”与“认知”差距太大,企业和品牌就可能一夕崩塌!还是让我们找一个更强大的榜样吧,比如可口可乐。它不忽悠消费者吗?忽悠,而且忽悠了一百多年!从营养角度,它的产品早就不适合现代人饮用了,不仅容易造成肥胖,高酸度还可能给身体带来伤害,但这不妨碍全世界人民把它当成圣水!为什么呢?到超市里看看价格就知道了—2.5升一大瓶,只卖五六元人民币。就算是忽悠,也没忽悠你多少钱,所以,它能长久。不管有没有人接受,我都得说一句话:你可以忽悠,但也不要太忽悠!当你可以赚10块钱的时候,至少给消费者留1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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